概要:1.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在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同时还要根据我县水环境质量现状,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一是取缔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特别是水污染严重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根据我县水环境容量,进一步深化造纸、电镀等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禁止在饮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源上游建设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确保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根据我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我县资源、环境现状,做好产业和项目的合理布局,主要选择以大气污染物排放为主,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和项目,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大力发展能源消耗少、环境污染轻、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和项目,以减轻我县水污染负荷。2.积极推进清洁生产新建、技改、扩建项目要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在食品、化工、建材等重点工业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建设一批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对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标准,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的重点工业企业必须实施清
XX县“碧水行动”实施方案,标签: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活动实施方案,http://www.51jxk.com1.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
在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同时还要根据我县水环境质量现状,实施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一是取缔不符合国家环保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特别是水污染严重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企业和项目要坚决予以取缔关闭。
根据我县水环境容量,进一步深化造纸、电镀等行业污染整治工作,禁止在饮水水源保护区设置排污口,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源上游建设废水排放量大的项目,确保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根据我县“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我县资源、环境现状,做好产业和项目的合理布局,主要选择以大气污染物排放为主,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行业和项目,严格控制耗水量大、污染物排放量大的项目建设,大力发展能源消耗少、环境污染轻、经济效益好的产业和项目,以减轻我县水污染负荷。
2.积极推进清洁生产
新建、技改、扩建项目要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的排放。在食品、化工、建材等重点工业行业推行清洁生产,建设一批清洁生产示范工程。对污染物排放超过排放标准或总量控制标准,排放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的重点工业企业必须实施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促进企业推行清洁生产。20xx-20xx年启动1-2个清洁生产项目,实施1-2个企业清洁生产审核。20xx-20xx年完成3-5个清洁生产项目,对全县5-8个重点排污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推进双桂工业园区建设,按照园区规划,积极引进和搬迁企业进入工业园区,同时,做好园区产业、项目合理布局,把好入园项目环保准入关。进一步推进邵新煤矿循环经济工业园建设工作。
3.强化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所有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强化工业及资源开发
文 章www.51jxk.com20xx年深化造纸行业污染整治,进一步实施两个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的废水治理,确保造纸废水稳定达标排放;全面开展煤矿行业环境整治,实现煤矿废水达标排放;开展电镀行业污染整治,取缔关闭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电镀。20xx-20xx年实施工业废水全面达标工程。
4.强化监督管理
定期公示重点污染企业的排污状况,实行环境信用等级评价管理制度。督促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装置,实现企业与市、县环保监察部门联网。对危险废物实行转移联单和经营许可证制度。对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企业要实行排污口设置许可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环境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四)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工程
1.加强养殖污染防治
开展全县养殖污染调查,制定养殖污染防治方案。将养殖污染防治纳入养殖产业发展规划。
根据我县生态环境敏感性和环境容量,划定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禁止在饮用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城镇规划区和人口居住密集区等特殊区域从事养殖活动,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户)依法限期搬迁或关闭。
调整和优化畜禽养殖结构、布局和规划,鼓励养殖业向适度规模集中发展。建设规模化养殖场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推进养殖小区建设,养殖小区内每个养殖单元配套建设沼气池或粪尿集中处理设施,采取畜禽废渣还田、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制造再生饲料等方法对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结合生态家园富民工程的实施,重点推进农村畜禽散养户沼气池配套建设,控制畜禽粪便污染。到20xx年,建设沼气池1万口,逐步形成农村畜禽散养户对畜禽粪便实施沼气和还田处理的综合利用。实施规模化养殖污染防治示范工程建设。积极推进畜牧清洁化生产综合技术。
根据水域功能要求和养殖区划分规定,严格水产养殖许可证管理。禁止在饮用水源水库和饮用水源保护区采取投放化肥、粪便等污染水体的方式从事水产养殖,取缔非法养殖。在适宜养殖区域,以满足水环境容量、水域功能标准要求为前提,合理控制养殖规模。鼓励人工放养,主要发展鱼塘养殖。在具有渔业养殖功能的中小型水库,慎重发展投饵性水产养殖。渔业发展规划和水产养殖项目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2.加强化肥、农药等污染防治
确定农村面源污染敏感区,划分农药、化肥重点控制区,制定农药、化肥、农膜等农村面源污染防治指导性意见,重点加强饮用水源水库积雨区化肥、农药等使用和污染防治的指导监督,减轻饮用水源水库的面源污染。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倡导农业循环经济,大力推进有机食品、绿色食品和无公害食品等基地的建设。科学使用农药、化肥,推广使用有机肥、缓释可控化肥和高效、低毒生物农药,控制化肥、农药的过量使用,淘汰高毒高残留农药。20xx年,全县化肥使用水平达到或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结合“绿地行动”方案的实施,推进饮用水源水库周边、龙溪河等主要河流两岸绿化建设,减少泥沙进入水库、河道污染水体。
认真贯彻实施上级出台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机食品、绿色食品、无公害食品基地建设和产品生产、销售等方面以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优惠扶持政策。争取上级对我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投入,推进一批重点畜禽养殖重点污染防治工程。
3、加强环境监管
所有规模化养殖必须执行排污申报、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等规定,严格控制养殖污染。开展土壤环境和农产品种植基地环境监测,保障农产品基地环境安全。加大养殖污染执法力度,查处养殖污染违法行为。
(五)次级河流水污染综合整治工程
根据我县实际,重点抓好龙溪河的综合整治工作。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在“十一五”期间,力争实现袁驿河综合整治纳入规划和立项,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加快龙溪河水污染综合整治进度。以确保龙溪河水域环境功能区达标为目标,以削减污染物排放为整治内容,重点整治流域范围内的工业污染、生活污染、养殖污染和河道清淤,力争流域内的市级中心镇屏锦镇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项目20xx年开工建设,其他11个场镇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20xx-20xx年相继开工建设。通过整治,力争龙溪河XX段出境断面20xx年达到 Ⅲ类水域功能要求。
(六)环境监控和风险防范工程
1.加强水环境监控系统建设
根据上级要求,积极争取龙溪河建设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饮用水水质监测系统,加强对饮用水源地、自来水厂出厂水及供水管网末梢水的监测,保证饮用水质安全。完成我县环境监测站的标准化建设。加强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对重点污染源安装自动监测或监控装置。
2.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按照上级要求,建立和完善县、乡镇(街道)环境监管机构,形成上下联动、部门互动的环境执法体系。按照国家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要求,充实环境执法人员,装备执法器械,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3.加强水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建设
建设水环境动态预警系统,实现水环境质量和污染事故的预警预报。建立我县水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分中心,建设水环境污染事故专家支持信息查询系统、污染事故案例库、处理处置技术信息系统、辅助决策与指挥系统。制定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配备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装备,开展环境应急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实现环境污染事故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同时,配合做好水环境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主要抓好重点污染源废水在线监测与信息传输系统,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线监控的信息传输系统;建设环境安全公众信息服务平台,逐步开展政务公告、网上申报、投诉、举报、信访等业务。
(八)环境管理创新工程
1.贯彻环境准入政策,强化排污许可证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认真贯彻环境准入政策,所有不符合环境保护准入制度的项目,都不能开工建设。全面实施排污申报、排污许可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所有排污单位必须如实申报排污状况,对污染物排放达标的排污单位发给排污许可证,对污染物排放未达标的排污单位发给污染物排放临时许可证并限期治理,对不能按限期治理要求完成治理任务的排污单位要吊销临时排污许可证。对没有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或不符合产业政策、环保准入政策的排污单位,禁止发放排污许可证。严肃查处无证排污和超证排污的违法行为。根据上级部署,20xx年,推行排污申报、排污许可和排污收费的“三表合一”制度,规范企业的排污行为。严格区域、流域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将流域和区域水环境容量作为产业布局和城镇总体规划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