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2.Ⅳ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并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2)向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3)组织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小组的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统一指挥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4)开通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负责人、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5)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6)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7)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协调指挥。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本级
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标签:绩效工资实施方案,活动实施方案,http://www.51jxk.com2.Ⅳ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
(1)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当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报告基本情况、事态发展和救援进展等情况。并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
(2)向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通报事故情况。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调查确认,对事故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
(3)组织县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迅速到位,立即启动事故应急处置有关工作小组的工作,组织、协调、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并统一指挥事故发生地乡镇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4)开通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负责人、相关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故发展动态。
(5)根据有关部门和专家的建议,通知有关应急救援机构随时待命,为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6)派出有关人员和专家赶赴现场参加、指导现场应急救援,必要时协调专业应急力量救援。
(7)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召集县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和专家在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共同协调指挥。
3.响应的升级与降级。
当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随时间发展进一步加重,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并有蔓延扩大的趋势,情况复杂难以控制时,应当报本级应急指挥部或上级有关部门审定,及时提升预警和响应级别,并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对事故危害已迅速消除,经本级应急指挥部审定,相应降低响应级别或者撤销预警。
(四)响应终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隐患或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救援终结,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进行分析论证。经现场检测评价确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理
1.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乡镇政府负责,县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支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对紧急调集、征用的人力物力按照规定给予补偿。县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救助资金和物资,民政部门要严格管理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监察、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力度,确保政府、社会救助资金和物资的公开、公正和合理使用。保险监管部门应会同各保险企业快速介入,及时做好理赔工作。高度重视和及时采取心理咨询、慰问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给人们造成的精神创伤。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受害人给予赔偿。
2.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应急处理工作情况,可向有关部门提出具体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对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通报处理结果。
(二)责任与奖惩
县政府及有关部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预防、通报、报告、调查、控制和处置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三)调查评估和总结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结束后,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要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起因、性质、影响、后果、责任和应急决策能力、应急保障能力、预警预防能力、现场处置能力、恢复重建能力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应急救援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救援总结报告,报送县政府,同时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七、应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建立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专项信息报告系统,负责承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发布和传递等工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县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向社会发布食品安全事故信息。按照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媒体发布的信息,应当经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同意后,向社
文章来(二)医疗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的,县卫生系统应急救援工作应当立即启动,救护人员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县经贸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调集必需的药物、医疗器械等物资,支援现场救治和防疫工作。
(三)人员保障
县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食品安全相关部门人员及专家参加事故处置。应急预案启动期间,有关乡镇和部门以及相关人员要确保24小时信息畅通。
(四)技术保障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技术鉴定工作必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当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时,受应急指挥部或者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委托,立即采集样本,按有关标准要求实施检测,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定性提供科学依据。
(五)物资经费保障
县政府保障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所需设施、设备和物资,保障应急物资储备,提供应急救援资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准备和救援工作所需资金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提出预算,经到财政局审核后列入县级财政预算。处置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所需财政负担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财政应急资金的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六)治安维护
应急预案启动后,县公安局应立即启动治安应急保障行动方案和有关预案,组织、指导现场治安保障工作。根据应急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调动力量参与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治安维护,依法严厉打击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违法犯罪活动。
(七)应急演练
县食安委办要按照“统一规划、分项实施、突出重点、适应需求”的原则,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中的协调能力,并对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有关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的应急救援演练。
(八)宣教培训
各相关部门应当加强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应急处置组织实施技能和水平。重视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应急防护知识,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八、附则
(一)术语解释
食品安全:是指食品中不应包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或不安全因素,不可导致消费者急性、慢性中毒或感染疾病,不能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
食品安全的范围:包括食品数量安全、食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安全。本预案涉及到的食品安全主要是指食品质量、卫生安全。
食源性疾患:亦称食源性疾病。凡是致病因素通过食物进入人体,使人体罹患感染性或中毒性疾病的,都称之为食源性疾患。
高风险食品:可能发生较高程度污染和危害的食品。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在《XX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安政办发〔20xx〕126号)基础上修订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发布。本预案由县食安委办负责解释。
(三)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安政办发〔20xx〕126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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