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我无话可说了,也许他们说的都是对的吧。就这样,接下来的这三年,我一直背着我的小学书包。不细看,你是看不出它的外表有什么变化的。而我知道 ,它的内容却一直在加重。初一的时候,我书包的包带扣在第一格。初二的时候,我书包的包带扣已经到了第三格。初三的时候,我书包的包带上,出现了裂痕。我每每到写作业的时候,总要狠狠地把书包重重地砸在床上,接着再耸耸负重了好久的肩膀…… 一次放学回家,我耸了耸酸痛的肩膀,又将书包砸在床上,只听到一声“巨响”。母亲闻声而来,劝我说:“第二天没上的书不要带去不就行了,那么大动静,我还以为出什么大事了呢”我答应下来,可这每一本书,却都显得那么重要。渐渐地,我已经喜欢上了那种声音。那种硬邦邦地,有如砖块砸在地面上的声音。背起它,十分沉重,而放下时,却又觉得浑身不自在,一种想摆脱,却又无法摆脱的负重感。我不知它已经逐渐成了一种习惯。看着,那倚着墙壁的书包,我想,即使三年之后,我能真正放下它,放下现在的压力和责任,而当下一个征途开始时,我又将重新背起另外一些。人生不就是这样吗?放下一些,又要背起另外一些,一程一程地往前赶。我那沉重的老书包呀,见证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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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话可说了,也许他们说的都是对的吧。
就这样,接下来的这三年,我一直背着我的小学书包。
不细看,你是看不出它的外表有什么变化的。而我知道 ,它的内容却一直在加重。
初一的时候,我书包的包带扣在第一格。
初二的时候,我书包的包带扣已经到了第三格。
初三的时候,我书包的包带上,出现了裂痕。
我每每到写作业的时候,总要狠狠地把书包重重地砸在床上,接着再耸耸负重了好久的肩膀……
一次放学回家,我耸了耸酸痛的肩膀,又将书包砸在床上,只听到一声“巨响”。母亲闻声而来,劝我说:“第二天没上的书不要带去不就行了,那么大动静,我还以为出什么大事了呢”我答应下来,可这每一本书,却都显得那么重要。
渐渐地,我已经喜欢上了那种声音。那种硬邦邦地,有如砖块砸在地面上的声音。背起它,十分沉重,而放下时,却又觉得浑身不自在,一种想摆脱,却又无法摆脱的负重感。我不知它已经逐渐成了一种习惯。
看着,那倚着墙壁的书包,我想,即使三年之后,我能真正放下它,放下现在的压力和责任,而当下一个征途开始时,我又将重新背起另外一些。人生不就是这样吗?放下一些,又要背起另外一些,一程一程地往前赶。
我那沉重的老书包呀,见证了我人在学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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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点评:
赵威的第二篇,和同学前面发的几篇比较,面目不同。如果说文如其人,赵威的书包沉重得也和他本人一样。我还是希望他在知道了“放下一些又要背起另外一些”之后,放时能放得彻底,背时能背得快乐。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7 06:37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它不只是玩偶/三(2)班金园园
无论时间怎么流失,我始终会记得它出现和离开的那两个时刻。
是因为又到了冬天,让我想起了它吗——我曾经心爱的玩偶“鹅鹅”?
幼时的我和其他孩子一样也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每天都沉浸在父母亲给的“惊喜”中。爸爸又买了小礼物送我,我摇摇晃晃地跑过去,仰着头扯着爸爸的裤子要礼物。爸爸笑了,等他蹲下来轻抚我的小脑袋时,我趁机抢走了他手里的礼物,笨拙地打开:“哇,是一只黄色的小鸭子。”从那以后,我便一直叫它“鹅鹅”。
我与“鹅鹅”在一起生活了大约六、七年。幼稚的我总爱抱着它到处炫耀。一脸神采奕奕的夸张表情,却一点也没有留意到身旁的人们正在唧唧喳喳地讨论我是不是“有病”。更糟糕的是,看见他们对我指指点点,我便愈发显得兴奋,还和“鹅鹅”表演一出“人与动物”的对话,一面不断地摆动着“鹅鹅”的手,一面还不时地观察周围人对我的态度。他们越笑,我就越卖力地表演,好象那样就可以多赚几块钱似的……
可是好景不长,我一天天地在长大,父母对我幼稚的举动似乎再也看不下去了,就连亲朋好友都来嘲笑我的无知……
终于有一天,他们决定要对我采取某些行动了。
那天晚上,我还是跟往常一样抱着“鹅鹅”睡觉。半夜三更了,我似乎被什么东西吵醒了,迷迷糊糊地睁开双眼,拼命地寻找着“鹅鹅”,希望能从它那得到一些温暖,它不在……
我全然不知我的“鹅鹅”那时已经被父母趁着夜黑扔到了在我看来连乞丐都不屑一顾的垃圾堆里了。
它再也回不来了……
我伤心欲绝,从来都没想过自己会为一个玩偶如此难过。当时真的是对父母恨之入骨啊。但为人子女又能怎么反抗?更何况在他们眼中,它的确也只是个让小孩子玩玩的玩偶罢了……
它的离开让我恍然觉醒。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大人会在意小孩说过的话,更没有大人会在意小孩在想什么。就好象在如今的我们眼里,那些比我们小的小孩都是那么幼稚一样,幼稚到我用一颗糖就可以换取他们对我的信任。
还记得妈妈跟我说过:“‘鹅鹅’没了,我可以再买一个更好的给你……”
可她不会知道,在我眼里,“鹅鹅”不只是我的玩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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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点评:
金园园的首发。
园园一向敢说,这一次她还是敢说。她说,“也许在这个世界上,没有大人会在意小孩说过的话,更没有大人会在意小孩在想什么。”
她在反思:“就好象在如今的我们眼里,那些比我们小的小孩都是那么幼稚一样”。她的反思很有价值,“所有的大人都曾经是孩子,只是他们大多都已经忘记。” 这是《小王子》的开篇。有了这样的反思,我相信,园园以后是不会忘记,自己曾经是个孩子。
婷婷 发表于 2007-1-7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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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IQ很高吧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7 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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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对智商很介意吗?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7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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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我有书/三(2)班黄鹏生
在上世纪末的前几年,书在某个角落发光,照亮着我这块大金子。
读书,读书,有些人读一辈子的书也未必能读出人生,为何?书只是人生的借鉴,微微照亮你我前程罢了。从古至今,读书人不少,书呆子不少,姑且不说贪官也不少。罪不在书,罪在自己昏昏沉沉地混日子,想混也别把书搀和在一起。
我并非文人骚客,梦笔也能生花;我也非悲天悯命者,白天也想黑夜的可怕。我只想日日与书乱舞春秋,夜夜与书四面楚歌,让自己活的有血有肉,让自己活的像个人样。
我出生在小镇。
那里并不是穷山僻岭,也不是山高路远,不知为何,黑夜总是那么漆黑,或许是因为城市更需要白天吧!小镇习惯黑夜无电的生活。每每我早上外出嬉戏,回家夕阳已经当头。但漆黑阻止不了我那看书的热情。坐在屋外的老椅上,点上几盏油灯,月光洒在书上,加上清凉的风,或许这是老天对小镇上的人们唯一的恩惠吧!这样看书也颇有些囊萤映雪的味道。
美好的时光总是短暂的,多了连老天也是会嫉妒的。
事实是残酷的,生活是延续的。
香港回归,举国欢庆的那年,我离开了小镇,来到了城市,又要生根扎地。
在幼时的印象中,城市就是比小镇好,来了,就知道了。城市夹杂形形色色的人,自然而然,不免会染上别人的习性。城市多了现代化,却丢了人性的本质,就似垃圾厂,一片恶气冲天,一片死鼠满地。在城市里,要想不被污染,读书,对于单薄的我们,是唯一的良方。
上学了。
读到的教科书,尽是在歌颂中华传统美德。人是需要认清黑白的,不知道黑暗只是脆弱的沙子而已。无趣的童年,乏味的书籍,万幸的是,我早已认清了这些,我知道我需要的是有自己影子的书,那才是精神上无限的满足。
初中了,长大了,我开始选择自己真正喜欢看的书。与小时一样,还是喜欢在漆黑的黑夜中看。然后,不知不觉躺倒在书上,有书的夜,总是春光无限好啊!
时至今日,一切都要理所当然地改变了。
书架上,依然杂乱无章,不知我爱的那些书是否也在其中,或者早已腐朽成枯枝败叶了,被风撕得粉碎了。面对眼前的这些事,也只能踹踹揣前面的桌椅,像孩子那样傻傻地吃了父母给的糖果,然后接着做自己应该做的。
或许再过几个月,我又可以沾沾那书气,暂时藏匿的自我,又要大摇大摆的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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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父点评:
这写的就是散文了,泼开来写了。没有被“物”绑得缩手缩脚的。
想起我自己写24路,还被绑得很不自由,整个周末第三稿还改不出来。鹏生真的很有前途。漂亮的文字也回来了。最好的是,那一派潇洒的劲头。这在16岁的作文中,太难得了。
已经写到这份上了,我要再语重心长地叮嘱一句。有些地方,特别是句子的衔接、语感还稍嫌生硬。不要急,慢慢来。我这是以文学的要求来苛求你:)
季子安在 发表于 2007-1-7 22:50
[原创]初三:“生命的见证物”话题作文展
我的球和我/三(1)班刘哲
平生最爱篮球。
我从小就受父亲的影响,喜欢看体育节目,特别是对篮球,可以说是情有独钟。有时候,甚至抱怨自己生错了时代。如果可以让我自己来选择,我宁愿出生在80年代,那我就可以亲眼目睹飞人乔丹是如何创造奇迹的。
打小就很喜欢打篮球。记得有一次去哥哥家玩,看见他手里捧着篮球,我就上前和他一起玩。临回家时,我还叫哥哥把那个球送给我了。他起先是死活不同意呀,不过我一哭、二闹,还没开始三上吊,他就屈服了。我拿着球看了一眼他无奈的眼神,得意地扭了扭屁股,开心的走了。
得到平生的第一个篮球后,开始是天天拿着球自己和自己玩,长大些就和同学们一起玩,再长大些就从电视上模仿科比学上几招绚丽的招势。
小学五、六年级是我热爱篮球的发狂时期。为了它,我和同学们甚至会逃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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