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十八)搞好农村信用社改革。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转换经营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经济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农村信用社要切实搞好增资扩股,广泛吸收城乡居民、企业法人等入股,逐步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支农服务能力。加强改革期间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严惩逃废债行为,强化资金运用的监测管理,确保改革平稳运行。进一步创新信用社支农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手段。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发放,适当放宽小额信贷的抵押担保政策,积极解决农户和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 (十九)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坚持粮食购销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在继续发挥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发展和规范多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进行公平竞争。进一步落实粮食省长负责下的市(州)长责任制,落实地方粮食储备,确保市场稳定。继续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依法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标签: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http://www.51jxk.com(十八)搞好农村信用社改革。理顺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明晰产权关系,转换经营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与经济发展、管理水平相适应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农村信用社要切实搞好增资扩股,广泛吸收城乡居民、企业法人等入股,逐步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支农服务能力。加强改革期间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严惩逃废债行为,强化资金运用的监测管理,确保改革平稳运行。进一步创新信用社支农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拓宽服务领域,增加服务手段。做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和农户联保贷款发放,适当放宽小额信贷的抵押担保政策,积极解决农户和中小企业的信贷资金需求。
(十九)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坚持粮食购销市场化、经营主体多元化。在继续发挥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购销企业主渠道作用的同时,发展和规范多种所有制的市场主体从事粮食收购和经营活动,进行公平竞争。进一步落实粮食省长负责下的市(州)长责任制,落实地方粮食储备,确保市场稳定。继续对重点粮食品种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依法做好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加强市场监管,维护粮食流通秩序,保护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维护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六、加大领导力度,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十)提高促进发展的统筹力。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省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放到国民经济全局中统筹安排,县(市、区)党委、政府“一把手”要用主要精力抓“三农”工作。实行正确的政绩考核导向,把做好“三农”工作的绩效和农民的满意程度作为考核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严格奖惩。把对“三农”工作有深厚感情、富有开创精神、执行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党政领导岗位上。今年对县(市、区)委书记进行一次培训,提高统筹城乡发展、驾驭“三农”工作的能力。加大政策执行力,确保农村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加强对政策执行的督查,注意纠正政策落实中的偏差,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政策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加强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完善并强化调查研究、综合协调、督促检查等项职能,发挥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作用。
(二十一)坚持分类指导。充分考虑地区差异,统筹区域发展。采取区别对待的政策措施,帮助不同地区突出特色和优势加快发展步伐。在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支持国家和省级重点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注重完善城镇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产业聚集和人口吸纳功能。年内召开一次丘陵地区经济发展经验交流会,推广试点示范区经验,促进丘陵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使其逐步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量。采取更加有力的综合措施帮助民族地区增强自我发展活力,立足资源优势发展特色产业,实现产业联动。
继续增加扶贫投入,加大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力度。搞好新村扶贫、劳务扶贫、产业扶贫、移民扶贫、卫生扶贫“五项扶贫工程”,同时抓紧完成“三州”农村通信扶贫工程。坚持“整村推进”扶贫计划,新村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改善贫困村、贫困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及增加收入的扶贫项目。将当年信贷扶贫资金总额的20%投到扶贫重点村内,对贫困村的农户增收项目给予直接到户到项目支持。加大社会扶贫对口帮扶工作力度。全年解决15万特困人口的温饱问题,改善60万低收入贫困人口的生产生活条件。
(二十二)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增教育、卫生、文化、计划生育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其中用于县以下的比例不得低于70%。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投入比例,不断改善农村教育的办学条件。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收费“一费制”。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继续实施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
扩大农村职业高中教育,加强对高中毕业生的职业培训。加大对职业技术学校的政策扶持,办好农广校、农机化技术培训学校、乡镇农民文化学校,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村职业技术教学网络体系。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卫生技术队伍建设,改善医疗卫生条件,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和处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逐步建立医疗救助制度。做好预防保健,特别是重大传染性疾病和地方病的防治工作。全面推进人口计划生育综合改革,继续做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工作,建立健全县乡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切实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巩固农村宣传文化阵地。深入开展文化先进乡镇、文明村、“五好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
(二十三)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按照“举旗帜、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思路,加强县、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党员队伍和村民委员会建设。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万村建设”活动,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发挥村级组织的作用。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加强基层工作力量,探索县级机关干部驻村指导制度。保护和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关心基层干部的生活和工作。加强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强化为民服务、廉洁自律意识,增强贯彻执行农村政策、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民主管理、依法办事、建设文明和谐社会的本领。大力宣传表彰基层干部中的先进典型,树立基层干部的良好形象。
(二十四)营造和谐社会环境。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为农村经济繁荣、社会进步营造和谐的环境。党政主要领导要心系群众,时刻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正确分析、妥善处理新形势下的各种社会矛盾,及时消除各类不稳定因素。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水利重点工程移民补偿、道路建设土地补偿、合作基金兑付、森工企业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积极推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千方百计解决农村特殊困难群体的实际困难。推进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妥善解决伤残军人、烈属、农村“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在住房、医疗等方面的问题。主动关心受灾群众的生产生活,及时落实救济资金和物资。推进农村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积极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和法律服务。提高农业综合执法水平,加强对涉农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搞好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农民群众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