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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学”名篇堪为典范——评王泗原对《为学一首示子侄》下的诛杀之语

[10-16 16:46:19]   来源:http://www.51jxk.com  综合语文教学资料   阅读:8970

概要:(三)“僧之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之。”至之当云至焉。“至之当云至焉”,犹言“之”用错了,应当用成“焉”,理由未述。下面我们看看怎样理解。“‘之’字有时放在不及物动词下,形式像宾语,却不是宾语”(以上见《古汉语虚词》杨伯峻先生著),“之”“指代作用趋于虚化”,可用来表示“对动作行为的强调”(以上见《古代汉语虚词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室编,商务印书馆出版,1999年2月第一版)。例《左传·庄公十年》“战于长勺,公将鼓之。”“之”指代已虚化,只强调“鼓”这个动作。再例,《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之”只强调“亡之”的“亡”。又例,《诗经·周南·关睢序》:“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舞之”、“蹈之”二“之”字,也分别表示对“舞”和“蹈”两个动作行为的强调。同理,“至之”,“至”作到讲,是不及物动词,“之”指代虚化,也只起强调贫者“至”这个动作行为的作用,这是符合文意,也符合古文规范的。“焉”不能替代这种用法。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说:“焉”用在句尾,有时“只能算是纯粹的语气词,带有指点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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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僧之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之。”至之当云至焉。
“至之当云至焉”,犹言“之”用错了,应当用成“焉”,理由未述。下面我们看看怎样理解。“‘之’字有时放在不及物动词下,形式像宾语,却不是宾语”(以上见《古汉语虚词》杨伯峻先生著),“之”“指代作用趋于虚化”,可用来表示“对动作行为的强调”(以上见《古代汉语虚词词典》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古代汉语研究室编,商务印书馆出版,1999年2月第一版)。例《左传·庄公十年》“战于长勺,公将鼓之。”“之”指代已虚化,只强调“鼓”这个动作。再例,《史记·高祖本纪》:“高祖以亭长为县送徒骊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之”只强调“亡之”的“亡”。又例,《诗经·周南·关睢序》:“永歌之不足,不知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舞之”、“蹈之”二“之”字,也分别表示对“舞”和“蹈”两个动作行为的强调。同理,“至之”,“至”作到讲,是不及物动词,“之”指代虚化,也只起强调贫者“至”这个动作行为的作用,这是符合文意,也符合古文规范的。“焉”不能替代这种用法。
王力先生主编的《古代汉语》说:“焉”用在句尾,有时“只能算是纯粹的语气词,带有指点引人注意的语气”,“有点像现代汉语的‘啊’字”。“僧之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之”,我们结合其前句和后句考查一下,“至之”从语气上,到底用“之”好,还是用“焉”好。前句是感叹句,“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也”,语气词,助慨叹语气,可译为“呀”、“啊”等。后句“人之立志,顾不如蜀鄙之僧哉?”反诘,加重语气,言立志。原文这三句连起来读,有“扬——抑——扬”的感觉。如果“至之当云至焉”,“焉”含指点引人注意的语气“啊”在里面,“僧之富者”句就由抑句变成了扬句,与后句加重语气的反诘句连起来读,文章是不通畅的。从“西蜀之去南海”到“顾不如蜀鄙之僧哉”连读,三句成“扬——扬——扬”,毫无抑扬顿挫之感。可见,语气上“焉”也不能替代“之”。
彭端淑为官清正廉明,为教呕心沥血,为文一丝不苟。《为学一首示子侄》就是经过作者精心锤炼,能经得起后人反复推敲的名篇,至今熠熠生光。而且,只要人存在天资差别,该文就会具有强大的生命力。王泗原的确有勇气敢于发表自己的观点,反正百家争鸣。不过,支持其观点“其文实不堪为规范”而举出的各个例证,却不见有一处不规范的,纯属连自己都没有想清楚就说,我也理解年事已高这个词。但是,既然公开发表了,为了对前人和后人负责,我们必须严肃地发表自己的见解,让人们去对比鉴别讨论,以求准确理解。

2006年12月14日于丹棱


后附:王泗原的全文。
彭端淑为学一首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据李祖陶国朝文录本),选入课本,由旧时高等小学初级中学国文迄今日初级中学语文,达六十余年之久。然其文实不堪为规范。举例言之。
(一)“吾资之昏不逮人也,吾材之庸不逮人也。”依此文解之,乃谓吾之昏不及人之昏,吾之庸不及人之庸.与欲表达之意反。此因误用之字。用之字,则变主谓结构(吾资主语,昏表语)为偏正结构(昏为中心词,吾资为定语),而昏为全句主语,于是成为吾之昏不及人之昏矣。作者但以“吾资之聪倍人也,吾材之敏倍人也”可用之字,便比而造句,不审意之反也。
(二)“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此取“参也鲁”(论语先进)之语,谓曾子。句意谓圣人之道卒传于曾参(此种看法姑置不论)。传之之字复指道,实非必要。而于鲁也三字尤不通。也乃助词,是意为于鲁传之,即传之于鲁。传之于鲁国乎?以形容词鲁之一字代曾参,无此用法也。此必云鲁者。
(三)“僧之富者不能至而贫者至之。”至之当云至焉。
——《古语文例释·古语文后人模仿之失》(王泗原著 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 1988年8月第一版第一次印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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