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这里可以略作补充的是:①考古发掘中,稷(报告通称作粟)的出土,远较黍为多,正可证明它是普遍食用、幷用于大量存储的主要食粮,而黍则多用于酿酒。②汉墓出土陶仓上书写的谷名,有粟,有黍,没有稷。郑玄注《周礼》,释五谷言稷不言粟。实物与文献相对勘,可知粟即稷,不过有俗称与雅称之别[2,4,19]。(四)误黍、稷为一的说法大致有三种:⑴黍与稷同类,而稷乃黍之不粘者;⑵黍与稷同类,而粟乃黍稷之外的另一种;⑶稷即穄。而第一种说法影响最大。近世学者多有训稷为黍属之不粘者,这是因为唐宋以后稷、穄音近而被误认为一物的缘故,引起极大的混乱,至今国内一些颇具影响的专著和一些研究黍类和粟类作物的专家仍然把稷当作古代的黍、穄或现代的稷子、糜子[19-21]。如目前国内农学界影响最大的两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农作物卷》及《中国农业百科全书•粮食作物(魏仰浩执笔)》均将黍与稷列为同类,指出“稷即粳性的黍”,而这两部书中采用的正是国内黍稷研究专家魏仰浩编著的《糜子的育种与栽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一书中的观点。此论既定,到20世纪90年代,黍稷研究专家王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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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可以略作补充的是:①考古发掘中,稷(报告通称作粟)的出土,远较黍为多,正可证明它是普遍食用、幷用于大量存储的主要食粮,而黍则多用于酿酒。②汉墓出土陶仓上书写的谷名,有粟,有黍,没有稷。郑玄注《周礼》,释五谷言稷不言粟。实物与文献相对勘,可知粟即稷,不过有俗称与雅称之别[2,4,19]。
(四)误黍、稷为一的说法大致有三种:⑴黍与稷同类,而稷乃黍之不粘者;⑵黍与稷同类,而粟乃黍稷之外的另一种;⑶稷即穄。而第一种说法影响最大。近世学者多有训稷为黍属之不粘者,这是因为唐宋以后稷、穄音近而被误认为一物的缘故,引起极大的混乱,至今国内一些颇具影响的专著和一些研究黍类和粟类作物的专家仍然把稷当作古代的黍、穄或现代的稷子、糜子[19-21]。如目前国内农学界影响最大的两部书——《中国大百科全书•农作物卷》及《中国农业百科全书•粮食作物(魏仰浩执笔)》均将黍与稷列为同类,指出“稷即粳性的黍”,而这两部书中采用的正是国内黍稷研究专家魏仰浩编著的《糜子的育种与栽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一书中的观点。此论既定,到20世纪90年代,黍稷研究专家王星玉《中国黍稷》[15]、柴岩《糜子》[16]等专著中也都认为“黍粳者为稷”,将黍、稷定为同一种谷物。新版《辞海》对黍、稷的释义与魏仰浩观点并同(实际上,既是同一部书,因撰稿人不同,对黍、稷的论点也不同:如《中国农业百科全书•中国农作物种植史(闵宗殿执笔)》中认为黍、稷是两种不同的作物)。尽管如此,魏仰浩等前述学者的专著和论文中均未见“稷即高粱”之说。由此不难看出,在稷非高粱这一点上史学界和农学界多数学者的观点是基本一致的。至于“稷即穄”的不确切说法,李根蟠、吴舒致已在其《古籍中的稷是粟非穄的确证》一文中所述甚详,不再赘述[20]。
另外古世禄等《山西古代谷子(粟)生产与品种选育》一文,引山西省农业科学院主编《中国谷子栽培学》中的论证说:“粟、黍、稷在前汉及其以前古文献中幷无混淆,也根本没有稷即是粟的事实存在[17]。”然而事实是遍检该书并未此说,相反该书第二章《谷子名称的演变》一节中的说法则与古先生所引用的说法恰恰相反:“汉以前的文献有许多迹象表明,稷也是谷子的名称之一”[22]。不知道古先生引语出自何方?
实际上黍与稷这两种农作物从其形态特征上也是极易区别的:黍属散穗,稷属攒穗(见下图,取自扬之水《诗经名物新证》)。这方面不但文学理论专家扬之水在《诗经名物新证》中有明论,而且农业经济专家李根蟠、作物品种资源专家吴舒致在其上述论文中也有明辨[19-20]。另据1994-2003近10年间国内126种公开发表的农业类学术刊物上刊登的538篇黍、稷类论文统计结果表明:黍类34篇,其中使用“糜”名称的27篇,用“黍”名称的13篇,用“黍稷”名称的4篇(而这4篇论文作者引用的参考文献均为魏仰浩、王星玉两位学者的专著);稷类504篇,其中使用“谷子”名称的496篇,使用“粟”名称的4篇,使用“稷子”名称的4篇(而这4篇均指湖南稷子——稗,并非粟)。说明糜子和谷子也是当代国内学者对黍、稷(粟)的通用名称。
(五)朱氏黍即高粱、程氏稷即高粱之说,不但与古训不合,而且与北方的实际情况也不合。因为古代的“梁”,所指并非高粱,而是指稷中的佳品(郝懿行《尔雅义疏》引《三仓》云:“梁,好粟也”)。齐思和在其《毛诗谷名考》中列举了程瑶田以稷为高粱的十大错误。高粱一名蜀黍,其名早见于公元三世纪张华的《博物志》,距今1700年的历史,1500年前李时珍《本草纲目》中列举出蜀秫、芦穄、芦粟、木稷、荻粱等异名。另有一些考古学家和农史学家如安志敏、王毓瑚等认为高粱是外来的谷物,所谓高粱源于中国的说法在考古学界并未得到确证,有关高粱的记载始于元代,如元代《王祯农书•百谷谱集之二》给蜀黍作注:“蜀黍一名‘高梁’,一名蜀秫,以种来自蜀,形类黍,故有诸名。”明代《农政全书》卷二十五《树艺•蜀秫》中讲:“蜀秫,古无有也,后世或从他方得种。”说明高梁首先种植于我国西南地区,元代种植较多,明代以后才在北方普遍种植,在东北的大量种植,是近百来年的事[2,8],而并非古代最普遍的黍或稷。考证表明:黄米和小米自古至今是北方主要的食粮,古来如是,现在也如是,不可以高粱冒黍,也不可以高粱冒稷。朱氏、程氏硬认高粱为黍、为稷,所言实与事实违谬[1-2,6,8]。
(六)考古发现: 1984年出版的《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曾说:
仰韶文化居民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是粟。它宜于黄土地带生长,耕作简单、成熟期短又宜保存。半坡遗址F2、F37的瓮、罐和F38的室内小窖里都发现了被鉴定为粟的遗物。H115中所贮藏的粟多达数斗。在华县泉护村F201、洛阳王湾F15的陶器中以及邠县(陕西)下盂村的袋形穴中也都发现可能是粟的遗物。
大汶口文化以农业经济为主,同黄河流域其他原始文化一样,主要种植的是粟。三里河遗址的一个大型窖穴中发现有一立方米左右的粟粒。
黄河中下游从西到东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等原始氏族社会时期就已大批种植“粟”(或“谷子”)这种农作物,并且发现贮藏的谷子动辄“多达数斗”或“一立方米左右的粟粒”。考古工作者说,产量“达数斗之多,如果没有一定面积的种植和一定数量的收获量,是不会有这样多的储存的”。可见在夏、商以前谷子已是较普遍且收获量不小的农作物。这也正是西周时黍、稷的产量多达“千斯仓”、“万斯箱”,仓“如坻如京”般高大的渊源。并且一直到近现代,谷子、小米仍是北方产量最高、又是平民所赖以生活的主食。如果把“稷”说成只是黍的一种,而不是谷子、小米,那就无法解释谷子前后发展的历史了。要是把“稷”再硬性解释为高粱,那就更难以说明西周以前我们的祖先赖以生存的主食是什么了[2-4]。
三、 实物见证及建议
笔者出生于黄河上游西北黄土高原地区乡下,这里大部分农村至今仍种植两种古老的粮食作物:糜子和谷子。并且由这两种农作物的籽粒脱皮而成的黄米和小米,仍然是今天当地农民的主要食物。在日出而作、日落而休的传统耕作方式下,农民们一日三餐的饮食习惯仍然是早晨糁饭(本地方言,用90%的黄米和10%的面粉蒸煮搅拌而成),中午锅块(本地方言,即大饼,因使用铁锅烙制而成,故名)加小米稀饭,晚饭则是面条或面片。这种传统的粗细搭配的饮食习惯,完全符合现代营养学的餐饮标准。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糜(黍)、谷(稷)不同于高粱的另一个区别就是:在北方黄河流域,二者的播种时间先后具有明显的差异:笔者的家乡同样种植高粱,这里农民们每年播种高粱的时间都在农历三月清明前后,因为在西北地区,高粱属于春播中耕作物,适用于为其它作物的前作(同时当地种植高粱也不过近50年内的事,20世纪60年代的人民公社时期,这里农民的食物中虽有高粱,但非本地所种,而是由于生活困难,政府从南方调拨的救济粮。当地种植高粱的时间是20世纪70年代引黄河水灌溉以后的事情)。而糜子和谷子属于秋播轮茬作物,播种时间在农历六月小暑前后。西汉焦赣《易林•恒之革》:“六月种黍”,又《巽之师》:“下田宜稷”。《易林》是四言诗,其为分而述之,黍与稷既为秋播作物,二者也都是耐咸抗旱、适宜于下等农田种植的作物。生活在笔者家乡的农民们祖祖辈辈是靠天吃饭,在人工铺成的砂田里,每年小暑前后只要能降一场透雨即可播种糜子,播种后既是天旱少雨或是不下雨,抗旱力强的糜子也照样生长直至成熟。而高粱从播种到成熟一般在拔节和抽穗期分别需要一次灌溉。显然,高粱无论从播种时间和抗旱耐咸等方面都与糜子和谷子有着较大区别,在天旱缺水的北方山区、丘陵地区是很少种植。据访问老农,当地高粱的生育期为150天,糜子和谷子的平均生育期为110天,前者比后者的生育期要多出一月左右。
另外,从农作物的加工过程讲,糜子的籽粒去皮后叫黄米,谷子的籽粒去皮后叫小米,这里名称的变化是农作物加工程序变化的反映[3-5,9-10]。《说文》:“米,粟实也”。现在一些《诗经》注译作品对黍、稷相对正确的解释也很不统一,如对黍、稷有注译为糜子和谷子的,也有直接注译为黄米和小米的。对此专家指出:小米一般是指谷子去壳后的米,将小米当作谷子这种作物的名称是一种错误的称呼。在新中国成立后的上一个世纪的50~80年代,中、西部农村多数地区农民们给糜子和谷子去皮的方法一直是使用老式的石制碾子,农民们用上脱粒机不过是近二十年上下的事情。
综合上述,笔者认为尽管现今学术界对于黍、稷名称的讨论已有明论,遗憾的是新中国成立50多年以来,包括《辞海》在内的不少新版词书及古典文学译注仍维持旧说,黍、稷不分或以黍为粟、为小米、为稷子、为高粱,以稷为黍、为糜、为穄、为高粱,至今没有定论。同时截至目前,学术界对黍、稷的今名仍然没有统一的命名,以至一方面给生产、科研造成困难,另一方面在国内书刊出版、学术交流中形成混乱局面。我们的辞书专家们应该认识到这个问题已经到非重视不可的时候了。否则面向全国中学生提供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语文读本》,还有目前全国高等农业院校农学类各专业使用的教材——《作物栽培学各论》(北方本),其中对黍与稷的释义均继续使用不确定说法或以黍、稷为同一种农作物[23],照此长期下去,不是后生可畏,而是我们对后生的教育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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